嘉義市議員郭文居、妻子陳綵昕被指控2014年底競選議員及里長,和胞弟郭福利等人協助16名選民遷戶口,涉幽靈人口虛設戶籍妨害投票,一審郭和妻子都被重判1年6月、5月;今天二審判決,全改為緩刑。郭文居說還要上訴。台南高分院上午宣判,撤銷一審判決,郭文居依妨害投票罪,判有期徒刑1年2月,緩刑4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於1年內向公庫繳交20萬元,褫奪公權3年;陳綵昕依妨害投票罪,有期徒刑1年,緩刑3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於1年內向公庫繳交12萬元,褫奪公權3年;郭福利 妨害投票罪,有期徒刑11月,緩刑3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於1年內向公庫繳交10萬元,褫奪公權2年;其餘被告緩刑。「預料之中」郭文居表示,他一審被判太重,就已對司法失望,二審是不想被關而認罪;他坦言,司法權力很大,他則很單純,原則上會再上訴。由於二審判決褫奪公權,郭文居下屆恐無法競選連任,郭強調,他仍會繼續服務,不是有頭銜才能做,事實上這兩年也沒讓選民失望,顛覆一般人對民代的所作所為,他一直都會保持正面的態度。嘉市議員郭文居(左起)、妻子陳綵昕因涉幽靈人口案,二審判緩刑,圖為去年郭文居服務處主辦城市滑水道活動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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