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殷姓男子2015年邀約美容師到家中做臉,卻在蛤蠣濃湯中下藥讓美容師昏睡不醒,強行發生性行為。當美容師驚醒發現,趕緊推開殷,返回租屋處,室友報警。士林地院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7年半徒刑,可上訴。殷透過LINE群組認識一名女美容師,兩人交談後,他發現美容師除銷售美容保養產品,還提供免費到府做臉服務。他和美容師相約晚間在住處見面,先由他準備晚餐,再讓美容師做臉。美容師認為有工作上門,同年9月晚間7時許欣然赴約,未料殷竟在蛤蠣濃湯內下藥,加入FM2和安眠藥等。美容師喝了濃湯感覺頭暈,仍勉強支撐替殷做完臉,殷事後提議幫美容師按摩,過程中美容師因藥效發作昏睡,醒來時竟發現遭性侵,嚇得趕緊推開殷,並離開現場。美容師返回租屋處,室友發現她神情有異,一問之下揭發案情,報警處理。美容師證稱,一開始喝湯時覺得味道苦苦的,她替殷作完臉後,殷一直要求替她按摩,當時穿著衣服趴在床上,按摩沒多久她就睡著了,醒來時發現殷性侵她,她當時質問殷「你在做什麼」,殷卻說「我有問你,你說可以」,當時她精神崩潰,回家後室友替她報警。殷在檢警偵詢時都否認下藥、和美容師發生性行為,但在法院審理時改稱,他和美容師是合意性交,之後美容師說不要,他立刻離開。法官審理,美容師尿液、血液確實驗出FM2、安眠藥成分,另下體和內褲採集檢體送驗,也驗出殷的精液。美容師室友作證指出,當天美容師有傳LINE說要到殷的住處,也有傳訊息說吃了殷提供的東西怪怪的,之後再傳訊息,美容師就沒有回,也沒有接電話,美容師返家後,發現她精神恍惚、眼神渙散,才得知她遭性侵害。室友也提供LINE對話截圖佐證,「到他家時,我們晚餐...湯很苦,很奇怪,吃一口就沒吃了」、「下一秒我睡著了,被....突然驚醒逃掉離開了,現在很狼狽在外面,好冷好暈一直抖,好想哭」。法院調查,雖然美容師有憂鬱傾向,會到醫院拿精神科藥物,但美容師證稱,不會按照醫囑吃藥,認為有症狀才會吃藥,案發當天確實沒有服藥。醫院資料也顯示,2015年8月至9月間,美容師並無領藥紀錄,且當天美容師前往殷的住處前,先行到基隆替朋友做臉,隨後搭火車前往殷的住處,顯見美容師因工作行程須在外走動,沒有自行施用FM2及安眠藥的可能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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